广东近千网点提供服务,发汇费用最高不超过270元
本报讯(记者/杨小亮)根据海协会和海基会达成的《海峡两岸邮政协议》,从去年12月15起两岸实现了直接通邮,但由于当时台湾地区邮政部门系统正在改造,所以只单向开通了台湾向大陆的邮政汇款业务,至今年2月初,台湾邮政部门的汇兑系统改造基本完毕,随着昨日大陆邮政汇往台湾邮政的电子汇款业务开通,两岸正式实现双向邮电通汇。
两岸邮政汇兑以美元结算
广东省邮政储蓄银行个人业务二部总经理陈林苹介绍,目前广东有近千个营业网点具备开通邮政电子汇款业务的能力,具体会在网点营业厅内有明确公告。
根据有关规定,两岸邮政电子汇款业务以美元结算,通过邮政系统向台湾地区汇款的币种也需为美元,汇款人可持美金或通过外币储蓄账户发汇,但现金日累计(或单笔)最高限额为10000美元(含);外币储蓄账户汇款日累计(或单笔)最高限额为50000美元(含);同时,由台湾地区向大陆汇入汇款,在邮政储蓄网点开立外币储蓄账户接受的日累计(或单笔)无最高限额限制;以其他方式接受的汇款日累计(或单笔)最高金额为10000美元。
陈林苹介绍说,当前两岸邮电通汇业务纳入国际收支申报管理,大陆向台湾地区发汇费用由三个部分构成。第一是手续费,按照汇款本金0.8%折合成人民币收取,最低20元,最高200元;第二是电讯费,每笔收取70元;第三个是汇差,但现在实行免收的优惠政策。
邮汇接受指定地址服务
对于市场较为关注的业务量问题,陈林苹表示双向开通仅一天时间,统计数据尚不具备代表性,但从前期开通的台湾地区对大陆的邮政通汇情况来看,业务增量不很显著。
她认为,实际上,两岸部分商业银行间已经实现了局部直接通汇,经贸资金往来较为熟悉,因此,此次两岸邮政系统汇兑直通对邮储业务产生的影响不十分明显,但给两岸居民提供了一个新的汇兑服务渠道,“相比商业银行,邮储银行既接受账户间的汇款,也可以接受指定地址的现金汇款。”不过,目前台湾地区邮政系统仅接受大陆邮政部门受理的入账汇款,即汇款汇入台湾邮政收款人指定的账户,不接受指定地址的现金汇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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